根据市防指令〔2012〕1号《关于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命令》,经区防指研究决定,自7日20时起,启动《宣城市宣州区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宣城市宣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现命令:
一、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阵指挥,班子成员要深入乡村一线,靠前指挥,周密安排部署各项防台风防汛工作;各防汛责任人要到第一线具体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区直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立即对本行业防台风、防汛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水利工程调度。加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下游影响区、旅游景区、高空和水上作业区、城乡低洼地、危旧房及中小学校舍等防灾薄弱环节安全排查,做到不留盲点,不存隐患。根据风情、雨情、水情,果断及时转移受威胁区群众。加强水利工程科学调度,提前降低库塘水位,加强堤防巡查和防风挡浪工作,确保度汛安全,落实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三、严肃防汛防台风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各地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防风防汛抗灾工作。对不坚守岗位、擅自脱岗、离岗,险情发现、处理不及时,防汛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宣城市宣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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