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我区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宣州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孤儿救助工作。一是全额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的通知>》要求,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今年1-6月份我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 55.2万元,其中集中供养的月人均1000元,散居的月人均600元。二是做好审查审核工作。根据上报数据,对每个孤儿的生活状况进行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不错不漏,应保尽保。对新增孤儿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超龄的人员及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对孤儿的调查走访。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101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逐户上门调查,对原已享受的163名孤儿家庭开展走访,并建立孤儿救助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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