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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司法所探索新举措全力做好基层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02 08:2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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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乡镇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任务。因此,乡镇司法所是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沈村司法所在基层信访工作的探索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当好“参谋员”,做党委、政府的好助手。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履行职能,主动为本地党委、政府的政务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的重大经济、社会事务,特别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显示司法所在信访维稳工作中“为一方服务,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繁荣”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当好“信息员”,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司法所是基层人民调解的重要单位,担负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经常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并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主动向本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争取重视和支持,做到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当好“调处员”,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在处理信访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调解为主和依法处理原则,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协助,努力解决信访事项所涉及的实际问题,对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上访的调处要及时向基层政府请示汇报;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对己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监督当事人自觉执行;对事后反悔拒不执行又不起诉的,可采取法律许可措施督促执行或动员帮助当事人诉讼司法程序解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力求在解决信访问题过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当好“宣讲员”,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信访问题绝大多数发生在基层。目前,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和非正常访的情况越来越多,群众通过信访形式要求解决问题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但存在着缺乏理性合法形式去表达利益诉求等情况。司法所肩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的重要工作职责,在普法过程中,我们要根据当前信访工作形势并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信访维稳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不断提高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质量和实效。
 
  五、当好“帮教人员”,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安置帮教工作。司法所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中坚力量,应充分自身职能优势,不断拓展安置帮教工作领域,丰富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和内涵,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提高帮教工作质量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史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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