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执行力,日前,区水务局出台了《宣州区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违规处理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打造水务部门良好对外形象。
此次出台的《宣州区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违规处理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首问负责制、执行“六条禁令”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局效能办每月将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对制度执行不力、违规使用电脑软件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宣州区水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朱自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