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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纪委监察局五项举措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发布时间:2013-05-03 09:0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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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宣州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宣州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意见》,采取五项举措,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建立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对各单位本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案件质量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为案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要向区纪委、监察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完善案件联片协审制度。进一步完善联片协审的内容和方式,定期开展联片协审会议,着重对案件事实、证据、办案手续和程序、定性量纪等进行会审,通过问题讨论、质疑答询、上下联动、相互交流,不断提高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案件乡案区审制度。各乡镇、区直单位自办的案件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将所办案件的全部材料报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从严审查把关,杜绝“未审即定”、“先定后审”、“以会代审”等问题的发生。

    严格案件执行回访制度。严格纪律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入档、工资变动、职务调整和年度考核等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积极开展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做好党纪政纪的解除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监察对象合法权利。

    创建案件审理督查制度。建立案件审理工作台账,对各单位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协审、审结、送达、执行、回访、立卷归档等情况进行逐项登记,全程跟踪,保障案件按时完成。建立案件审理通报制度,对各单位案件质量和审理工作完成情况,年终给予通报;平时,根据审理工作情况变化和出现的问题适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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