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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环保局四项措施,保障水环境安全

发布时间:2013-06-06 08:56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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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宣州区环保局联合当地政府,实地走访调查了富源水库取水口、崔村水厂取水口、红旗水库、黄渡乡水源地取水口、马王沟水库取水口、新田水厂取水口、溪口水厂取水口和周王水厂取水口八个水源地,并采集了水质样品,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分析。

此次走访调查的八个水源地是对全区乡镇水源地水质情况调查的具体实施。通过此次水源地水质调查,及时全面的掌握我区乡镇水源地水质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了我区乡镇水源地的监管,切实保障我区乡镇饮用水的安全。

近年来,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区群众饮水安全,宣州区环保局积极行动,四项措施全面保护饮用水源。  一、加强辖区饮用水水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在全省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污染源,从源头控制隐患。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基础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确界工作,地域已明确告知相关乡镇。三、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四、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一经核实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行为。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事故要按程序报告相关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并及时向当地城建、卫生、水利等部门和自来水处理厂通报有关信息,加大自来水厂处置力度,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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