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区编办结合实际,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全面完成了事业单位分类工作。
一、深入学习政策,准确理解改革总体要求。自党中央、国务院全面部署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以来,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编委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尤其是编办要深刻理解改革的精神实质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确保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任务,严把分类政策尺度。事业单位情况复杂,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职能定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存在很大差异,为确保事业单位分类科学规范,宣州区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情况,在分类工作中严格标准,统筹把握政策尺度。一是明确分类范围,对省里明确除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外,将其余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分类范围。二是严格分类标准,确保科学规范,坚持将社会功能作为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的唯一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标准。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大类”、“两小类”。“三大类”是指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并明确了不同的改革方向。“两小类”是根据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力争做到行政类无差别化、公益一类差别最小化、公益二类差别合理化。
三、严把时间节点,准确实施分类。一是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徽省、宣城市编办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统筹谋划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组织实施工作,齐头推进政策拟定、方案制定、目录确定、类别界定、协商通气等工作,努力破解时间紧、任务重的难题,快速推进分类工作。二是严格把握分类方法和要求。对完全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直接确定其类型。对基本符合某一类型条件的,经过通气协商后确定其类型。对兼有不同类型特征的事业单位,按主要职责任务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型。三是加强与省、市编办之间的联系、沟通,对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编办请示,并积极与周边县市交流,最终形成了全区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经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至省、市编办,确保了区事业单位分类和行政类事业单位报备工作任务的在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完成。(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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