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传达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近期3起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及宣城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是学习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和宣贯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是授课老师重点讲解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包装及废弃处置安全管理、事故案例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结束,区安监局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考核。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网点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为我区老百姓能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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