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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4-01-26 08:58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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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评选揭晓,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被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这是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机关首次荣获该项殊荣,它标志着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宣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对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机关干部职工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做贡献,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文明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管委会经常组织动员工作人员积极投身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来,造氛围、建机制、抓规范、搞活动、提素质,文明创建深入人心,文明新风蔚然兴起,文明成果硕果累累,20092012年被宣州委、区政府评为“区文明单位”,目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宣城市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市级文明单位是在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经自愿申报、主管部门考核、评选,领导机关批准、命名的单位。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宣城市文明单位的评选标准为“六个好”:即组织领导好、思想建设好、生产工作好、文明风气好、文化生活好、民主法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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