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宣州区关于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及教龄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意见》(宣区政办[2014]4号)文件精神,1月26日溪口镇召开宣传培训会议,党委书记汪军、副镇长胡兰子、各村(社区)书记参会。
会议由汪军书记主持,汪书记要求大家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随后副镇长胡兰子带领大家学习了镇关于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及教龄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从认定原则、认定方法、身份认定、教龄认定、认定程序及补助标准与发放办法六个方面具体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成立溪口镇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
据了解,此项工作从2月15日正式开始,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过镇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受理登记,初步审核公示后,由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人员进行审核,最后由市级报省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批准备案。符合条件人员从满60周岁起按每个教龄每月20元标准发放教龄补助,补助由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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