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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扎实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03 08:4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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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发展,保障农村客运安全,连日来,宣州区公安(交警)、安监、交通(公路、运管)、乡镇等多部门共同协作,根据时间节点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目前此项已全部完成。

    此次审核是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及农村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交运函[2015]42号)精神,主要对全区途径农村客运班线的区乡(镇)村公路(公路名称、路面宽度(米)、公路等级、设计时速、单双车道)、桥梁(桥梁数量(座)、桥梁评定等级)及公路安全设施等通行条件技术状况进行审核,将来为市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做准备。通过近半个月的努力工作,目前,承办此次工作的责任单位已以对涉及的全区32条乡镇线路、49条村组线路的公路名称、路面宽度(米)、公路等级、设计时速、单双车道和128(座)桥梁(公路部门统计)、375辆客运车辆以及公路安全设施等通行条件技术状况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在这次审核工作过程中,公安、安监部门积极参与做好技术监督和安全保障工作。

    为了使这次审核工作开展好落实好,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领导组,对涉及任务的16个乡镇和公路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道路旅客运输通行条件审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和《农村道路旅客运输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同时要求交通部门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严格按照规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对已开通的,要参照规则标准对车辆安全通行状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停运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条件的,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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