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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落实“三强”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发布时间:2016-09-12 16: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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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宣州区纪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规矩意识作为重要监督内容,通过强化教育、督查和问责,全力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障、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强教育筑“阵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切实从思想高度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设“宛陵清风”报刊专版,建立“宛陵清风”微信公众号,强化舆论引领。借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皖南花鼓戏,创作拍摄廉政花鼓戏《金剪刀》,着力打造宣州区廉政文化教育亮点。利用手机平台,适时发送一些廉政格言警句和动漫彩信等,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同时通过履责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谈话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常打“预防针”,明确各级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以上率下、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及时与各级网宣部门联系沟通,对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社区论坛等网络媒体中出现的各类意识形态问题,立即上报,强化网上舆论引导,用正面声音占领网络舆论阵地。

     强督查筑“防线”。将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监督检查范围,做到“三个结合”,即: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检查与对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着力强化结果运用。

     强问责筑“堤坝”。区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把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和表现作为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业绩考评、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集中约谈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不仅对当事人严肃查处,还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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