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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抓实“廉政体检”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17-12-03 22:5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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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对象进行“廉政体检”,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今年以来,已回复人事任免类意见141人(次),评选表彰类意见446人次,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回复快。

固化“体检”流程。收到征求意见函后,按照“归口管理、逐室审核、统一回复”的原则,由区纪委组织部及时征求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及各纪委常委意见,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人员的问题线索反映情况、党政纪处分情况、诫勉谈话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明确“体检”内容。各责任科室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反映及正在核实的情况;是否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审查;是否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是否失职、渎职或未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被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对搜集的问题线索定期汇总、规范管理,准确掌握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廉洁状况。

实填“体检”报告。组织部汇总各科室审核情况,并拟定复函并附相关原始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并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单位。在回复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敢于直面“病患”,强化分析研判,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做到不回避、不隐瞒,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确保廉政鉴定材料真实、准确、全面。

严明“体检”纪律。要求各科室承办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廉洁意见把关责任追究制,对廉洁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惩处力度,严肃问责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廉政审查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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