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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精准施策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18-02-27 09:2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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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2017年入冬以来,我区民政部门精准施策,扎实开展低保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工作,全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落实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列支2018年度预算资金,为实施困难群众救助提供资金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低保管理办法,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困难群众及时领取低保补助资金。2017年至今,我区累计享受城乡低保对象350276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0891.72万元。
二是深入推进敬老院和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区政府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全面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水平。其中投入2600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消防整改,所有敬老院安装监控摄像头,确保监控范围全覆盖。对没有依法办理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关停并转,消除多年未决的安全隐患。区食药监局联合民政局开展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区卫计委和民政局联合开展敬老院内设医务室医养结合建设工作。春节期间,开展区领导走访慰问敬老院活动。
三是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宣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调整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执行标准。提高特困供养对象救助水平,年封顶线提高至8000元。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取消病种限制,对低收入家庭尿毒症患者增加门诊救助,住院治疗同比低收入家庭降低起付线5000元。对经城乡医疗救助后,家庭费用仍较高的困难对象,再给予临时救助。2017年至今累计救助对象18317人次,支付救助金1257.66万元。资助参合参保对象38183人,支出参合参保资金687.29万元。
四是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遭遇大病、车祸、溺水、火灾、人身伤害等出现家庭严重入不敷出,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2017年底至2018年春节前,全区累计临时救助210万元,救助对象1400人次。扎实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60人次。从源头预防精神病人医疗救助,落实属地救治救助原则,累计使用救助管理资金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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