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根据《宣州区区级河长工作督察制度》规定,日前,我区对各地一季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成效,我区从区委办、区政府办、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委、农委、水产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宣城高新区、宣州工业园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河长巡河及有关资料收集报送、2018年工作要点制定、“一河(湖)一策”年度计划及河湖整治情况、河长制示范亮点打造情况、河长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河长办人员配备、办公室设置及相关档案整理归档等,重点是督查各级河长巡河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据悉,区河长办将对督查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专项通报,并将此次督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州工业园区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