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目标一致的协调机制。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围绕促进优势产业发展,依托规划,建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工作制度,做到项目统一规划、分部门申报,项目统一实施,分部门监管;项目统一验收、分部门考核。
二是绩效考评的激励机制。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在严格考评的基础上,对绩效突出的实施单位,增加奖励资金,给予奖励;反之,减少或不予以扶持,让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多干事。
三是内在发展的长效机制。围绕市场培育和资金整合,进一步强化基地建设。通过市场发展引导社会投入,经过2-3年的扶持,在中央和省奖补资金退出后,继续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产业内在良性发展机制。
四是资金使用的安全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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