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要闻

宣州区召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汇报会

发布时间:2010-10-28 15:39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字体大小:

20101027,宣州区召开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汇报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钟军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钟军华指出,我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经过全区上下五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单位把听到的、学到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到实处,补缺补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就如何全面完成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任务,钟军华提出五点具体要求。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各级干部一定要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推进农村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放到促进宣州大发展、大建设的大背景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和消极应付心理,再接再厉,善始善终,把“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工作力度再加大。各单位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全面工作再抓细、工作指导再加强、谋划布局再主动、创新意识再增强。三是督促检查再加强。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工,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不间断、循环式督查,确保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督查的覆盖面100%,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村(社区)督查的覆盖面100%四是工作标准再提高。要对照验收细则,积极开展“十查十看”,及时补缺补差,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时间进度双过关。五是惩处措施再严明。验收工作要实行责任制,省、市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坚决实行问责制。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书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民政所负责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农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