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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旅游局授予宣州区5家单位产品为市级旅游商品称号

发布时间:2011-01-30 08:05 信息来源:宣州区政府 作者: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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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宣城市根据《宣城市市级旅游商品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宣州区单位产品进行评定。经研究,下发宣旅管〔2011〕14号文件,授予宣州区立大禽业等5家单位产品为市级旅游商品称号。希望被批准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宣州区荣获市级旅游商品名单

1、宣城市立大禽业有限公司(溜味族休闲食品)

2、宣城市瑞龙豆制品有限公司(宣大祥茶干)

3、宣城市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水晶蜜枣)

4、安徽省宣州宣笔厂(宣笔)

5、宣城市三鹤园美食厂(荚式香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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