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宣城市根据《宣城市市级旅游商品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宣州区单位产品进行评定。经研究,下发宣旅管〔2011〕14号文件,授予宣州区立大禽业等5家单位产品为市级旅游商品称号。希望被批准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旅游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宣州区荣获市级旅游商品名单
1、宣城市立大禽业有限公司(溜味族休闲食品)
2、宣城市瑞龙豆制品有限公司(宣大祥茶干)
3、宣城市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水晶蜜枣)
4、安徽省宣州宣笔厂(宣笔)
5、宣城市三鹤园美食厂(荚式香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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