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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中国普法网获悉,我区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法治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普法效果,促进了地方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以及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宣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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