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评审是关系到困难群众公平享受救助的工作,2010年以来,宣城市宣州区着力解决低保评定上长期积淀的矛盾和问题,成功实现城乡低保由增量扩面向规范管理转型,最大限度地发挥低保政策的社会功效,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让困难群众心服口服。
完善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把低保工作作为政府的民生工程,区政府成立由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统计、物价、卫生等部门的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低保的审批管理、资金保障、违纪查处、收入调查等,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新格局;落实分类管理制度,按照长期贫困、短期贫困和近期有望脱贫等要素,各级对低保家庭分门别类建立档案资料,跟踪管理,将重点放在短期贫困及近期有望脱贫的家庭上,随时掌握其经济收入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低保对象的进出,增减补差额。2010年退出城市低保对象729人次,新增615人次。退出农村低保对象2065人次,新增1950人次,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开展核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定期核查,为了准确把握低保运行情况,及时解决规范化管理中的问题,区民政局对城市低保每季度核查一次,农村低保每半年核查一次。局领导分组带队,机关干部积极参与。2010年4月,由民政部门牵头,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四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区、乡、村三级联动,城乡并进,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查复核;让政策透明,借助广播、报刊、公示栏、宣传材料、政策问答、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让城乡居民了解申报条件、保障范围、低保标准、申报程序等,确保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按政策办事,全区统一政策尺度,统一家庭收入核定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凡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户施保,全家享受;按程序操作,全区统一按照个人申请承诺、入户走访调查、群众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区级审批等环节进行,从开始申报要经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才能审批,确保了低保办理程序的规范性;发挥民主,村(居)委会由群众推举低保评议小组,人员包括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居)干部等,对低保对象逐一评议,投票表决,谁进低保群众说了算,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杜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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