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宣州区明确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目录审批和备案程序,有效促进了党务公开工作的编制进程,保证了党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明确公开方式。按照简便、多样、实用原则,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适应不同主体的需求,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相应公开形式,做到既充分利用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又要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实行公开的方式,增强公开的实效。每月15日之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把本级及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万村网页、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信息平台上进行更新。
二是明确公开时限。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周期,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需要决策的工作,提前7日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要在结果作出后7日内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结合党组织需要,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短期(7日)、定期(一个季度)、长期(一年)。重要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每季度首月15日定为党务公开日。
三是明确目录审批和备案程序。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进行了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并发文执行。《中共宣州区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完成后,经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印发执行;区直机关工委编制的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目录,以工委文件印发执行,并报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编制完成后,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审定,报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文件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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