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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08 08:17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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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我区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国会台客隆召开。区委副书记、区长郭金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华祥林、崔小明、杨承保等区领导以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人社所所长及代理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华祥林主持。

郭金友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领会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多项保障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职工、复员退伍和伤残军人、乡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今年7月份,经国务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区被列为全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三批试点区,这项工作的实施,将使我区社会保障制度达到全覆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我们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让上级放心、让群众受益、让社会满意。

郭金友要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册等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力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区人社局要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积极组织适龄人员参保,确保年底前,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70%。要确保在2011年11月1日前,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区人社局要组织人员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赴各乡镇办事处帮助指导开展工作,并对各乡镇办事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郭金友强调,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财政、公安、民政、宣传、合作银行等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区上下一盘棋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会上,书面传达了《宣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副区长杨承保与五星、水阳、鳌峰等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署《宣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社局、财政局、皖南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就如何做好乡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发言。(吴舒婷  宋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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