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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普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监站

发布时间:2012-02-07 09:24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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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1年底,我区按照机构、编制“双到位”的要求,共建立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24个,配备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员55名,全面完成了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和挂牌任务。至此,全区24个涉农乡镇办事处都有了一个全新的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作为农业大区,我区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力度,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区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案。2010年10月,区政府召集专门会议,对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区科学确定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所需编制在乡镇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确保每个乡镇办事处有2名专职人员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产和茶叶重点乡镇还增设一名专业技术干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

    各乡镇办事处把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建设工作开展。区财政部门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区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我区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方式,共选拔55名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管理有经验的专业人员,高标准充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确保全区24个涉农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步入“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的“四化”轨道,充分发挥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据了解,我区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实行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不超过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机构限额的要求,在农业综合服务站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产业集中度高的乡镇办事处,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今后,我区还将在每个乡镇办事处建设一个快速检测室,加强业务专业的培训,以承担本乡镇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十二五”期间,我区将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全面完善基层监管服务设施。   

  (曹光鑫 顾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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