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2年度全区各乡镇(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需要,我区近日预拨了第一批财政奖补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民主议事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的新举措。
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落到实处,我区坚持“先开工、先受益、先预拨资金、后按进度拨付资金”的分配原则,结合全面检查以及工程进度,及时对首批奖补资金进行了合理分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