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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六开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2-09-07 15:0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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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州区民宗局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宣族【2012】16号)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并以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

宣传月期间,宣州区将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以“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抓手,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是开展“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会同民族学校开展“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公园、广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延伸,在市区公园和广场等地,采取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宣传画廊等较为固定具有一定感染力和可视性较强的有型形式,进行民族政策、法规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到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机关。在区直各单位,创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各地要深入挖掘本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资源,将那些不同历史时期我国各族群众生动感人的亲密关系,具有重要影响的历史遗址,纪念场所和人文场所以及反映本地民族团结进步喜人成就和展示当地经济社会风貌的单位和场所,具有可供参观条件的,均可作为申报对象进行申报。五是开展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六是开展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事迹宣传活动。各地根据实际,对全区和本地有较大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进行采访、信息,事迹报道等方式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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