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街道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制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增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西林街道党工委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一、公开承诺内容(一)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二)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三)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二、公开承诺要求:
1、注重体现先进性要求,围绕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着眼于基层组织做到创建“五个好”——创先进,共产党员做到“五带头”——争优秀,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党组织和党员岗位不同,承诺各异,不能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注重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以正在干的工作为中心,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