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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村镇:扎实做好党费重新核定及收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25 08:04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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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贯彻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沈村镇结合实际,五措并举,认真开展党费重新核定工作,确保党费收缴工作按时、全额完成。

    认真核实党费交纳基数。党费核定收缴工作人员对各党(总)支部每名党员每月收入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测算每名党员的实际收入情况,核准交纳党费基数,确保党费测算准确有据。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标准执行党费收交工资收入不足3000元/月的按照工资收入的0.5%交纳党费,工资收入高于3000元/月的按照工资收入的1%交纳党费。

    广泛宣传,切实增强党员缴费意识。督促每个党(总)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贯彻工作,增强广大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意识。

    加强监督考核。把党费收缴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性,使党费收缴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

    增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性。明确专人做好党费核定收缴工作,并建立党费收缴专门台账,确保镇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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