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明确镇村两级主要干部的工作职责。近日,杨柳镇对境内四条河流和七座在册水库全面建立了镇村两级 “河长制”。
该镇成立了杨柳镇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河长,镇长任副总河长,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任分工村河段的镇级河长和水库的镇级库长。村主要负责人任本村河段的村级河长和水库村级库长。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职责。树立镇级和村级河长制公示牌28块,并公布了监督电话以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河长制后,首要目标任务是“消除黑臭河道、打通断头河”,在最短的时间内清除全镇四条主要河道两岸的乱象,使全镇七座水库的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重点突出“拆、建、治、管”等四项工作。即:河道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要全部拆除,河道内和两岸垃圾要全部清除;建立污水处理厂,杜绝污水直排;制定“一河一策”方案,落实河道工程治理措施;严格落实镇村两级河长制主体责任,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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