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遏制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杨柳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三强化一落实”确保酒驾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注重从思想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将集中教育纳入整治活动内容,组织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注重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连续3次在干部例会上对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力促“入脑入心”,做到知党规要求、明纪律底线。
强化法纪意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明确整治对象、整治重点、整治内容,印发《杨柳镇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镇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出承诺,签订遵纪守法杜绝酒驾《承诺书》,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酒驾整治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把问题真正找准挖深,在工作生活中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切实保障整改效果。
强化监督检查,释放从严问责信号。突出日常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发现党员干部酒驾问题,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另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工作人员发生酒驾违规违法行为的,特别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社会影响的,除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于查实人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执纪长效机制。该镇明确了由党委书记担负抓党委带班子的责任,分管领导抓好所属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纪检部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以此从制度上建立起执纪长效机制。截至目前,没有发现一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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