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溪口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切实贯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各项要求,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发生。溪口镇多举措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抓好政策落实,溪口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王小红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切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对交易项目的决策审批、项目施工、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实时管理。推动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信息透明,确保公平。各村(社区)、镇政府公示栏做好平台项目各项信息公开。初始交易信息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规模、项目预算、交易方式、报名时同资格要求等:交易结果应公开成交金额成交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三是规范合同,强化管理。规范合同管理,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督促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得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签订合同或订立阴阳合同。加强镇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中标单位履约及施工情况进行标后管理。
四是加强监管,依法履职。镇纪委必须对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管,督促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属行职责,及时纠正和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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