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洪林镇精心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洪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洪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洪林镇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惩办法》等文件,及时组织召开了洪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会和洪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会。各村(社区)成立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任组长,负责本村区域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自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洪林镇高度重视,在政府院内和各村、社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标语,在辖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在各村人口密集处张贴《开展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倡议书》30余份,印发宣传彩页2000余份,并联合洪林电信公司将《开展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倡议书》在洪林电视平台上播放,让洪林老百姓在家看电视也能看到洪林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
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取得实效。做好摸底工作,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台账。各村(社区)根据工作要求分片摸底,对需要拆除的无功能建筑等进行登记,并上门做思想工作,由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以“人居环境整治”为主题的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党员扛起党旗,进村入组到户,从党员做起,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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