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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食品安全简报第三期

发布时间:2012-03-20 09:5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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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食品安全

 

 

第三期(总第27期)

宣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320      

 

宣州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宣传

 

201239上午,宣州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并邀请了宣城市商务局执法支队、宣州区农委、宣州区工商局、沈村派出所、沈村镇政府在沈村镇范围内对生猪屠宰户及白肉经销户进行生猪屠宰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同时下发了《宣州区商务局生猪屠宰管理告知书》,要求生猪屠宰户及肉品经销户合法经营,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如何购买放心肉。                                   

(区商务局)

 

区商务局召开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工作会议

 

35下午,宣州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查清理工作会议在区商务局会议室召开,宣州区四家定点屠宰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局综合执法队队长叶胜利主持,局总经济师王长宝参加了会议。

局综合执法队队长叶胜利就今年的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包括清理审核范围、工作时限和程序,小型屠宰场的设置管理原则等。

会上,各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就各自的企业生产情况,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交流,最后局总经济师王长宝作会议总结,他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清理审核的硬件设施,完善各项检查程序,做好台账登录和各项票证登记收集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查。

(区商务局)

 

省商务厅、省工商局来我区开展生猪私屠滥宰

举报案件专项查处

201221216日,省商务厅分别接到匿名和实名举报信,称我区洪林镇、沈村镇各有两家私屠滥宰生猪,另外五星乡、新田镇、溪口等乡镇也私屠滥宰现象。为此,省商务厅会同省工商局于2012222来我区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举报案件专项查处工作。在我区召开了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区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工作会议,会上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领导对此次突击行动作了详细布置和要求。

按照会议部置,2012223630800,市、区商务执法人员,对宣城市区中心菜市场、农贸市场、南门菜市场、西门菜市场等十个白肉市场进行检查,没有发现生猪私屠滥宰现象。随后对沈村镇、洪林镇集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两市场均存在生猪私屠滥宰现象。发现4名非法从事生猪屠宰人员,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宣传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并下达了《宣州区商务局行政执法告知书》,责令其从2012224日起,立即停止私屠滥宰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商务、工商等六部门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和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重点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净化宣州区白肉市场,确保肉品安全。                         

(区商务局)

 

宣州区水产局积极开展“注胶虾”专项检查

 

自天津“注胶虾”事件以来,广大消费者议论纷纷,舆情重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针对这种情况,2012222宣州区水产局积极会同市工商、农委开展“注胶虾”专项检查。

检查组首先对宣州农贸市场水产交易大厅进行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首先询问对虾经营户的进货渠道、价格等,然后仔细观察体色,剥开头壳,认真细致查看有无胶状物,对虾腹部一并检查。水产专家在宣州农贸市场共检查15户对虾经营户,均未发现“注胶虾”。 检查组随后对台客隆超市、中心菜市场、世纪联华超市开展检查,共检查28户对虾经营户,未发现“注胶虾”。通过检查,水产专家向对虾经营户和消费者演示“注胶虾”的特征,使广大对虾经营户和消费者能够轻松鉴别“注胶虾”,并要求各对虾经营户积极开展自查并在以后的进货中,如发现“注胶虾”,应立即上报收缴,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区水产局)

 

 

 

 

 

 

 

 

 

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郭金友区长、钟军华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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