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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帮一职业病职工获得赔偿11万

发布时间:2013-01-25 16:10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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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周王法律援助站的积极援助下,周王籍60岁的周某领到了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次性工伤赔偿金110000元。

 

周某是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老员工,去年该矿业公司关闭时,周某在离退休工人体检中检查出患尘肺病壹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企业公司须按月支付其补偿金。之后,周某又患有脑溢血,鉴于身体极度虚弱,需要更多的钱支付医疗、营养及生活费用,周某和其家人商量后一致要求某矿业公司将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多次协商未果后,周某及其家人找到周王法律援助工作站,朱满生站长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找到企业负责任人积极协调此事。朱站长将纠纷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及规定向双方详细解读,并且强调于情于理企业都应该在尊重现实的前提下,照顾弱势群体。经过两小时的协调处理,该企业终于答应周某的请求,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该企业按照伤残补助金等一次性赔偿周某人民币十一万元整,当即打下领条。拿到救命的十一万元钱,周某及其家人激动异常,连忙握住朱站长的手频频表示感激,对法援工作站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竖起了大拇指。至此,一场持续半年的“麻烦事”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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