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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集中抓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总局令第64号)》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04 17:4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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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总局颁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总局令第64号)》,充分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规范我区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11月4日,宣州区安监局主办、15家化工企业负责人及34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总局令第64号)》“进企业”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学习了(国家总局令第64号)中5个方面必须、5个方面严禁内容,并就企业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以及现场作业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听取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监执法工作的建议。现场对我区15家化工企业,统一发放《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总局令第64号)》宣传栏,并要求企业深入贯彻(国家总局令第64号)中5个方面必须、5个方面严禁内容精神,并向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

通过对国家总局令第64号的宣传,来增强我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作业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提升我区化工企业安全作业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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