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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将对美术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登记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20 16:32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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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美术品市场交易秩序,我区将对市区美术品经营单位以备案的方式进行管理。11月20日上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与区文广新局在市文景苑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举办了“宣城市区艺术品市场法规培训班”,让美术品经营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对《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物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和美术品市场备案登记工作规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近年来,我市区美术品经营活动逐年增多,市场交易额也有所增加,美术品市场总体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美术品市场经营中的侵权假冒商品泛滥、私下交易盛行、经营行为不规范、市场发展不均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美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实行备案制度,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
  根据要求,全区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到区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承诺书》、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消防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美术品经营专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目前,此次备案登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区文广新局将根据备案登记情况,对上报的单位进行审核,符合备案登记条件的美术品经营单位,发放《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并逐户录入美术品经营单位管理系统,以此促进我区美术品市场管理常态化和美术品市场的健康、稳定、繁荣发展。(区文广新局 张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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