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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价局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02 09:34 来源:区法制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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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宣州区物价局结合自身实际,将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价格各项服务活动之中。

    广泛宣传,开展法制教育。围绕价格工作新常态,从简政放权、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健全科学合理地价格调控体系、完善透明高效的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制定法制宣传计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法》颁布实施16周年及法制宣传周等有利时机,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材料,大张旗鼓的开展物价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转载、刊登上级新法律法规,搭建宣传阵地,增强全民物价法治观念。

    强化社会监督。与编办、财政、法制部门联合,整理编辑了《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通过保留、取消、不列入等措施,重新确定了区级实际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明确了服务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并在区政府网站和区物价局网站公示;与区农监办联合,编制了《2015年度宣州区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包括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涉农商品价格、经营性服务收费,及区物价局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在区物价局网站公示。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强化了社会监督管理力度。

    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目前该局17人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行政执法资格,7人具有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执法队伍不断加强。多年来,宣州区物价局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定调价项目规范管理,对申请定调价项目,按照成本监审、调查听证程序确定初步价格,报集体审核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按要求需召开听证会的必须经听证会听证等程序进行。同时,充分发挥集体审价、案审委员会作用,价格调整和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处罚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价格政策、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等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从源头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提高价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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