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发挥部门优势,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意愿,大力支持帮扶我区少数民族村组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一是项目倾斜。为支持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经济发展,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出行,2012年,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向上争取,将沈村镇连通胡村的乡道温模路(2.6公里)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投入160余万元,完成了该路的拓宽改造。“十二五”宣州区以奖代补实施村组道路“畅通工程”,虽然年度建设计划规模有限,但每年区交通运输局都主动与沈村镇和胡村对接,根据群众意愿,优先将该村提出的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予以实施。2014年该村回民路(1.4公里)完成了改造,2015年该村的西湖路、滨湖路共2.6公里也列入计划并已开工建设,年内即可改造完成。
二是工作倾斜。对关系少数民族村组的道路建设项目,区交通运输局立足自身职能,给予了最大程度的重视和最大力度的支持。从项目的立项、开工、施工、竣工等每个环节,均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在办理过程中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对每个项目均安排业务最精干、经验最丰富的技术人员全程负责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实地督查建设情况,现场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资金倾斜。对少数民族村组的道路建设,一方面在项目建设之前,积极协调帮助其筹集落实配套资金,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工程进度,及时优先安排下拨补助资金,缓解村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对关系少数民族村组出行的道路建设中的资金缺口,尽最大可能给予帮扶,如在连通胡村的乡道温模路建设中,区交通运输局挤出资金,提高了道路建设标准;在胡村村级公路建设中,区交通运输局也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了一定的帮扶资金,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村组的交通基础设施和美好乡村建设。
四是政策倾斜。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涉及少数民族群众习俗和利益问题上,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维护群众利益。如在宣狸高速征迁的胡村群众坟墓迁移问题上,对少数民族群众提出的按照回族习俗进行迁移,需要提高迁移补偿费用的要求,我局积极与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协调,满足了群众要求,即团结了少数民族群众,保持了稳定,也保障了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