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文物保护档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文物工作依法管理的要求,是科学保护的需要,是合理利用的基础,更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在做好国保、省保单位“四有”档案编制工作的同时,对市县保单位和三普文物点也要收集资料编制档案。而为了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科学、规范地编制保护单位记录档案。10月下旬,省文物局在合肥举办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培训,我区工作人员参训。
参会回来后,宣州区文物局办公室负责文物工作的人员通过和参会人员的交流及认真自学老师课件,现已经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山遗址的四有档案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局工作人员将继续对我区9处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完成这项文物保护重要工作。
(宣州区文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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