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间,宣州区法院依法审结涉消费者权益维护民事案件36件,其中调解3件;审结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事案件10件,涉案金额321万余元。
一、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大厅设立咨询台,由业务知识丰富的法官负责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问题。对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
二、优化审判力量提高审判质效。在刑庭和民庭分别设立涉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优先选拔政治性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官审理该类案件,同时加强各审判庭之间联动力度,提升案件审理专业性。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等非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大量消费者权益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通过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保证受害方经济救济到位。
三、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借助媒体力量发布典型案例审判情况,积极撰写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报道,通过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选取典型案例公开审理,邀请人民群众观摩庭审,不仅震慑了侵权行为,而且帮助消费者增强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经营、消费氛围。同时,该院还针对源头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保障市场良性运转。
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参与区法院等单位联合普法活动,派出业务精通的法官,重点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条文,向群众指明救济途径和程序,增强消费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的能力。同时,该院在“法律六进”普法活动中积极组织法官深入联系乡镇,通过宣讲消费维权案例,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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