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的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宣州区选择从源头入手,加强治理超限超载管控,开展源头治超专项行动,落实条例所规定的各项治理超载工作。
行动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治超工作重要性,加强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手段,对多家源头企业进行管控。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狸桥镇一家超大型石子企业涉嫌违规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装载以及未按规定签发装载证明,经过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宣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该企业以违反《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目前已处罚到位。
此次案件的执行,为今后更好的管理源头单位提供了范本,为今后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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