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政府决定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纳入省民生工程33项之一。今年,宣州区将实施五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投资2.6亿元,完成549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任务。为确保此项工程按质按量顺利完工,宣州区推出三项措施强化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管理。
一是明确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主体。县级畅通工程项目业主为区公路管理所,周夏路项目、乡级公路畅通工程项目、村级道路加宽改造工程项目、撤并村道路硬化工程及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业主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涉及两个乡镇办的畅通工程项目按所在地辖区路段划分,分别承担本辖区内建设任务。
二是加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与此同时,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质量监督、资金监管四个小组,全力做好技术、质量监管指导等具体工作。
三是严格实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审批制度。部、省及区级配套资金实行计量支付,支付比率为70%,部、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专项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直接费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严格实行资金封闭式运行和审批制度,资金发放必须做到施工企业提出计量申请,监理审核、项目业主认定,交通主管部门把关,财政部门审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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