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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试行“四权分离” 保障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27 16:4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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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联合治超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工作中语言文明、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区工作实际,宣城市本级联合治超执法大队试行“四权分离”制处理超限超载案件。

    所谓“四权分离”是指市本级联合治超执法大队将原来大队整体参与、共同处理的超限超载案件,细分为“路面源头稽查”、“案件调查取证”、“案件处理办结”、“车辆整改放行”等四个互不干涉但又层层递进的部分,每个部分专人负责、互不管辖、互相监督,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当然为了避免“四权分离”给行政相对人在接受行政处理时带来不便,大队将在坚持“分权处罚”的同时采取“集中办公”,在保障案件处理的公正性的同时也确保了案件处理的时效性。

    相信,这项新制度的出台不仅将有助于我区治超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公正化,而且也将有助于我区的治超工作取得更大进展。(胡伟周雪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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