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纪委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活动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在内网发布通区纪委《印发〈宣州区“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区纪发[2016]66号),重申从即日起院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外,一律不准饮酒。要求全体干警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自己,紧绷纪律弦,确保不踩纪律“红线”。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通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措施落实,让“酒桌办公”销声匿迹。
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宣州区检察院“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阶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
四是签署承诺书。全院干警签署杜绝“酒桌办公”现象公开承诺书,承诺不违反规定、不假借公务之名公款吃喝、不利用职权要求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请吃招待及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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