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落实宣州区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城工作的鲜明导向,拓宽乡镇一般干部流动渠道,2016年8月至10月,宣州区编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共同组织,采取比选择优方式选调乡镇优秀干部到区直、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比选工作先由区编委会研究确定比选工作方案,然后由区直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单位编制空缺及用人需求情况申报选调计划,区编办审理汇总并征求区人社局和区委组织部的意见后,区编委于8月10日印发了比选工作通知。比选报名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审查”相结合的原则,报名对象为全区乡镇科员级的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学校、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工作满5年且在本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或参加工作以来个人至少获得一次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乡镇保留副科级的干部不列入参加科员比选的范围。
此次比选省去笔试环节,采取对报名人员近三年考核情况、获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进行量化打分的形式确定面试人选,按得分高低取前三名进入面试。为保证面试环节公平公正,聘请了外县市的考官开展面试工作。符合条件的面试对象通过面试、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层层选拔,最终确定选调对象。
“这样的比选,省去笔试环节,放宽年龄限制,对我们而言是难得的‘末班车’啊”,出生于1977年通过比选进入区发改委工作的陈祖发这样告诉工作人员。陈祖发家住城区,在乡镇工作多年,工作成绩突出,却对家庭疏于照顾,此次比选择优为其进城工作打开了一扇大门。比选对象普遍认为,比选与过去的笔试选调相比,更加注重工作实绩,通过面试来评判参选对象的综合能力,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岗位需要,同时通过设定在本乡镇的工作年限,稳定了乡镇干部队伍,对于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有较大的积极意义。
目前,比选工作已经进入试用阶段,共选调7名乡镇优秀干部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3个月合格后将履行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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