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期间宣城市区限放区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于2月11日到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17年1月23日下午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专项会议要求,宣州区安监局、宣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于2月12日至2月16日对限放区内125家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进行了一次烟花爆竹剩余产品“清零”专项行动。
此次“清零”行动主要针对限放区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在春节期间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剩余产品,宣城市皖东南花炮公司予以“全面、全额”回收。同时,区安监局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告知单”、宣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宣读“禁放”政策,告诫各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户在经营许可到期后不得有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经营户也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政府限制燃放规定,不违法经营、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经过四天的全面“清零”行动,共回收剩余产品378余箱/件,价值约16000余元,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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