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宣州区法院迅即响应制定周密方案,攻坚克难,执结案件3846件,同比上升15.8%,执行到位标的7.65亿元,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强化组织保障,狠抓工作落实。首先,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组,将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成效。其次,根据执行工作需要,配齐配强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执行队伍。第三,强化执行工作的物质装备建设,抓好技术、经费、设备三大保障。第四,健全和强化执行监督体系,加强法院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第五,注重宣传引导,重点选择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惩戒失信、褒奖诚信的舆论宣传,共发布信息稿件225篇。加大对“执行不能”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
二创新执行模式,提升执行效能。首先,扎实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及运用,完善“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共查询被执行人涉案存款信息31891条、查封房产580处、车辆691台,基本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传统模式。其次,加大对“老赖”惩戒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一方面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载体公开曝光“老赖”,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9期396人。另一方面将“老赖”名单定期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依法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进行相关经济活动。第三,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探索委托审计调查、律师委托调查、悬赏举报,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努力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车辆难查难控问题。第四,探索建立系列案件集中统一受理和财产处置的执行模式。
三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行为。首先,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在立案阶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于执行申请提示,做好保全申请与执行查控有序衔接,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力落空风险。建立健全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7件。建立繁简分流办案机制,优化执行人员组合,分段集约执行,实现“一中心三小组”、执行小组实行“1+1+N”人员配备模式。其次,快速执行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402件次,结案223件。认真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集中解决执行案款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共清理发放款项34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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