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低保真正惠及困难群众。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此次提标前,我区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对城乡低保中A、B、C类人员进行重新分类。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信息核对平台比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票决、张榜公示等程序,把握好“入口”,疏通“出口”,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再梳理、再复核、再审批。同时,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热线,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加强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备案管理,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此次提标惠及全区25191人。其中农村低保15216户,19372人,七月份发放低保资金599.5124万元;城市低保4185户,5819人,七月份发放低保资金247.25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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