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狸桥东塑废气”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宣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宣城市宣州区狸桥东塑管业公司排放刺鼻性废气。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州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安徽东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厂区日常环境管理,立即对缠绕管生产线挤出工序集气罩进行改造,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开展废气检测,依法依规处理。
四、目标任务
提升厂区环境管理水平。完善废气收集设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安徽东塑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工程管材和年产3万吨PE户外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1日经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已完成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8月16日;
2.该企业管道生产线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造粒生产线前段混料工段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造粒生产线后段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处理后排放。为进一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该企业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内容,对低效率光氧设施进行淘汰,新增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
3.该企业已制定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巡查制度、巡查台账,安排专人对车间内进行管理、清扫;针对缠绕管生产线挤出工序集气罩距出气口较远,收集效果差问题,该企业对缠绕管集气罩管道进行了加长,同时在集气罩口增加风机,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4.狸桥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0日-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5.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位于狸桥经济开发区园区内,周边无居民敏感点,狸桥镇人民政府已对该企业周边进行了走访,均反馈该企业日常生产无异味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3-2717313
电子邮箱:xcstwmwyh@163.com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