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成线下实体公益性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个。(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进措施:
1.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79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不少于24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不少于835人。
2.做好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人工审核校验。
3.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4.根据《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建成1个公益性实体零工市场,结合“三公里”就业圈服务,促进居民“家门口”就业。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51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270人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积极组织和指导家政企业和服务人员参加省级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按政策规定落实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资金,激励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3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4个,统筹使用资金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多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品牌养老企业提供的综合为老服务。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贯通协调发展和转介服务。
2.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省级精品示范村、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将敬老院运营质量管理和安全综合监管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并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指导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老旧公墓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建成并运营新田镇新阳村、杨柳镇杨柳社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和水阳镇公益性骨灰堂。
2.完成宣城市宣州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工作。
3.对已建成的水东镇前进村公益性公墓、古泉镇九连山公益性公墓、沈村镇麻姑山公益性公墓、沈村镇回民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
五、织密特困对象筛查保障网,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确定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推进措施:
1.严格执行宣城市政府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文件,切实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的年度提标工作,及时足额将提标金补发到位。
2.通过“主动走访+信息共享”,增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加大信息筛查比对,密切困难群众联系,主动帮助完成低收入人口认定,实现“应保尽保”。
3.利用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通过宣传医保政策待遇、报销流程等,引导困难群众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5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730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区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各基层工会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困难职工,同时积极推广“职工之家”APP职工自主申报应用,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筹措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共35人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持续开展困难职工摸底走访,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退则退、应调则调、动态管理”。
3.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做到“应援尽援”;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按要求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1881名。(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190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55万元。
2.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筛查评估,为18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为298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3.做好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动态管理,为1375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87人。(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依托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网络,建立动态摸排机制,针对因突发意外、重病伤残等陷入急困的退役军人及军烈属,主动对接、分类施策,确保帮扶全覆盖、救助零延迟。
2.依据困难类型(如临时性变故、长期性贫困等)及实际需求,差异化设定帮扶资金与资源分配标准,避免“一刀切”,实现援助精准化。
3.坚持“普惠政策优先、优待措施兜底”原则,联动民政、医保、住建、人社等部门,整合低保救助、医疗报销、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等政策资源,形成“政策包”叠加效应,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就业、生活、医疗、住房等核心诉求。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223人次。(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开展线上线下数据比对,将全国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推送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学校线下排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纳入重点关注和保障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96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在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144人。(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依托宣州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通过线下培训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 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误工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制、居家托养、日间照料等三种形式开展托养服务,服务对象144人。
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78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
推进措施:
1.开展无障碍改造需求调查,对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入户评估,优先改造“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
3.做好档案整理和改造数据录入,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50个,千人口托位达4.6个以上。实现全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严格规范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各项工作,积极鼓励并大力支持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大型园区提供托育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托育机构的积极性,有效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2.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以及学龄人口数量的动态变化趋势。通过合理整合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和调整幼儿园布局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占比。
3.指导各幼儿园落实好《宣州区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优化延时服务“一园一品”创建,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和吸引力。
十三、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助力学生投身体育锻炼,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与综合素养。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与素养,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校报、家长会等渠道,宣传阳光体育促进行动,激发学生体育热情。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930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6.853万人。(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继续抓好老年学校示范校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思路推动办学机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绩效评估提质增效,引领全区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2.建立完善区级老年教育师资库,为各级老年学校提供可靠的师资来源,方便师资共享。继续开展老年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充实老年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
3.改建的公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给予改造建设补助。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4.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7744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为3267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
2.辖区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以上。
3.依托区级口腔卫生中心开展健康口腔适宜技术培训,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不少于50人。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夯实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所需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外(两种遗传代谢病筛查人均48元、听力筛查人均30元),区级财政补助42元/人。
3.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增加串联质谱法多种遗传代谢病、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的筛查,为阳性患儿提供免费基因诊断服务。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筛查经费按照260元/人的标准实施,基因诊断经费按实际发生费用实施。
4.多渠道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政策和新生儿健康知识,提升社会各界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目标人群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5102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任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2.09万人次宫颈癌、0.39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区教体局)
推进措施:
1.秉持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5102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费用由省级和区级共同承担。
2.区卫健委牵头制定接种工作计划,加强与教体、财政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落实项目经费,保障疫苗供应,规范接种流程,并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同时,成立HPV疫苗免费接种和“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区教体局负责摸清适龄女生底数以及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3.为农村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2.09万人次宫颈癌、0.3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检查标准按照宫颈癌人均84元,乳腺癌人均79元,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补助外(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 1.29万人次宫颈癌和0.3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4.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学校、乡镇街道及妇联等多部门力量,发挥其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和追踪随访方面的优势,引导妇女科学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600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统筹全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将充换电基础设施接入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以提升充换电服务的整体效能和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全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通过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备案、建设、运营、退出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批,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严格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激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电力增容等方面给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服务。
4.加强与省、市汽车办的沟通与对接,积极争取省、市层面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措施: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组织开展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问题交办督办,确保问题妥善处理。
2.强化餐饮油烟问题整治,区城市管理局强化对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治理成效。
3.强化噪声问题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工业企业噪声问题整治,配合加强噪声自动监测点位运行维护,防控噪声超标,由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等部门负责整治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
4.强化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企业废气异味问题整治,由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整治露天焚烧、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常态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94.276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互联网路建设,明确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2.及时拨付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省级和区级补助资金,鼓励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指导各地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设停车位60个,按照不低于车位数30%安装新能源充电桩,70%预留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条件。(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停车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开展“小手拉大手、规范停车,文明伴我行”宣传活动,营造小区人人支持文明停车的正能量氛围,引导业主文明有序停放,自觉维护小区秩序。
2.联合设计院、小区业主代表、施工单位及物业公司进行商讨,广泛征求小区居民意愿,通过盘整空地、重新施划的方式改造增加停车位,积极化解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难题。优化施工方案、严控工程质量,加强文明施工。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成4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强化统筹规划,以交通便捷、方便群众获取文化服务为目标,对“15分钟阅读圈”、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既有的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布局优化,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积极发挥引导作用,推动全区公共文化空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涵盖阅读推广、艺术展演、培训讲座、科普教育、文艺沙龙、影视播放以及公共社交等多个领域,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活动的受众群体。
3.依据省级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公共文化空间参与评级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二十三、全年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不少于194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推进措施:
1.由区财政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85.36万元,确保完成全年194场的送戏演出任务。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构建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积极鼓励区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引导所在村的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戏曲演出,增强演出活动与群众的互动性。同时,鼓励开展“送戏 +”(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改造老旧小区19个,切实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民生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对老旧小区道路、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一次性改造到位,完善停车、充电、绿化、照明等设施。统筹综合改造方案,合理安排管线改造具体施工工期、工序和场地,避免“二次开挖”。将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统一谋划,合理布局,实现“地下一张网”。
2.通过整合利用片区周边公有房屋、公共低效闲置用地及拆除违法建设后的腾退空间,完善养老、托育、助餐、停车、体育健身、电动车充电桩等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补齐“一老一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385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 5.7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4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与社区兜底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常态长效覆盖。鼓励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将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打捆委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或国有企业承接。
2.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支持。持续解决住宅小区外墙脱落和屋顶漏水问题,实施推进宣州区桂花沁苑小区、明镜湖小区、向阳新村外立面修缮工程。
3.开展市区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梯消防监控、架空层火焰报警、消控室离岗报警工程建设),保卫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28个。(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推进措施:
1.开展全面摸底调研,精准掌握28个村庄用水现状与需求。组建调研小组,实地勘查各村现有供水管道铺设路径、管径大小、运行年限,检测水源水量、水质,为后续工程规划提供详实依据。
2.组织专业设计团队规划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各村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
3.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表,明确各阶段任务完成时间节点,通过倒排工期、增加施工班组等方式,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实现24小时稳定供水。
二十七、推动全区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建设6个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推进措施:
1.重点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24 小时便利店、24 小时自助银行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加大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保障力度,健全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
4.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品牌,讲好故事。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惠民菜篮子”持续高质量运行。(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推进措施:
1.积极倡导“惠民菜篮子”的运行主体采用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营模式。强化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各个环节的精准且高效的衔接,有效降低流通等环节的运营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创造更多让利空间。
2.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度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发生以及物价大幅上涨期间,对蔬菜、猪肉等商品进行平价销售,引导市场价格预期,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3.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十九、开展“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食安名坊”小作坊1个。(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动员开展“食安名坊”培育行动,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
2.加大培育指导、培育引导和日常监督力度,根据小作坊行业特征,制定“一坊一策”,通过制定针对性的策略,结合严格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共同推进,提高培育质量。
3.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小作坊生产加工经营环境,指导小作坊产品质量升级,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三十、开展宣州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全年专项任务数不少于100批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聚焦节日食品、时令食品、“一老一小”食品、校园食品等,结合“你点我检”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三进”活动,线上线下广泛征集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抽样场所等信息。
2.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及时对“你点我检”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主动向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派出“流动诊所”,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切实提升产品质量。
3.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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