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行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致力于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科学编制《宣城市宣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宣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完成狸桥镇对门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挂牌出让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2.1350亿元。
二是坚持绿色发展,致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对全区生产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常态化管理,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2024年创建省级绿色矿山3家,全区共获批省级绿色矿山7家。
三是坚持生态优先,全力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宣州区因地制宜、一矿一策,采用自然恢复、工程修复、转型利用三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截止2024年年底,全面完成40个在册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
四是坚持长效管理,强化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开展在建生产矿山储量季度动态监测及实地勘界工作,有效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持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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